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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鲁苏皖接合区是我国“两横两纵”经济带中沿陇海和京九经济带的交汇区域,是对接沿海发达地区的“桥头堡”,是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重点区域,也是中原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原经济区发展中提出的“三化协调”发展目标也是该区域未来发展的重点,特别是城镇化引领下的三化协调是当前经济发展的主流方向。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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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下我省知识产权与智能制造调研报告
2024年03月22日 14:22    中心课题组  浏览:


摘要:智能制造的产业创新实践促使知识产权嵌入产业治理体系,形成数字技术推广应用的政策创新策源地。数字资源集聚为智能制造产业开拓了要素创新空间,也为工业知识产权政策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更高要求。当前应以“技术理性”来替代“市场理性”,矫正产业政策中的偏差,整治技术专利的过度保护与权利滥用。应尊重产业技术演化规律,促进制造企业的模仿式创新与开源迭代创新。同时以技术研发为中心,围绕试错成本负担、财政补贴环节、收益分配机制、容错纠错机制等核心内容进行政策创新,进而完善创新生态。河南省传统制造业规模大,产业外溢性较强,具有分析研究的典型性。

关键词:知识产权;智能制造;专利技术

一、前言

历经三年疫情管制之后,制造业去年一年逐步复产复工,但随着经济技术环境的变化,已经不再可能是重启式的原样复制。数字经济与工业互联网的互促发展,推动了“劳动密集”和“人员密接”型的传统生产方式转型升级;尤其是围绕疫情防控开发的人员管理APP开始在中小企业管理中大量使用,制造企业的广泛“触网”也为智能制造提供了意想不到的便利条件。

因此,作为“中国制造2025”的产业政策举措,智能制造在“后疫情”时代必然得到快速推进。以“深度学习、神经网络、人机接口”等信息技术支撑的智能制造带来了三个层次的深远后果:一是在企业层面上推广了精益化管理与柔性生产模式;二是在产业链层面上,通过生产工艺调整乘势推动传统产业链的产业要素重构重塑;三是在产业层面上,促进了“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相互反馈,形成了智能制造的产业发展路径。

河南省传统制造业规模较大,智能制造的“起步晚,步伐快”,因而具有典型的分析意义。河南省产业科技创新能力虽弱,但技术模仿能力与产业外溢性较强。例如郑州瞄准“数字红利”推出了“十万码农”计划,以此推动基于技术模仿和客户资源大数据的迭代创新在制造业广泛应用。

作为后发的追赶者,河南已经涌现一批智能制造先进企业,这些企业拥有众多零部件配套供应商,作为“链主企业”的影响力与辐射力较大,因此成为传统产业升级换代的关键所在。与此同时,知识产权地方政策也就成为数字经济条件下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举措。

一、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与知识产权机制创新

在知识产权的“顶层设计”下,地方政府也应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在技术引导、经济调控与产业治理中的杠杆作用,也即通过“知识产权产业政策”调控,激励智能制造的技术创新与技术推广。

(一)智能制造的产业需求拓宽知识产权的创新空间

智能制造的应用模式可以分为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服务化产品、个性化定制四种类型,涉及到大量的数字信息技术专利。知识产权也应与科技政策、产业政策一并纳入政策工具箱,实施统筹调控。

10年来,我国智能制造专利申请达到69万件,占比达到6.3%。然而,智能制造还催生了大量的非专利技术例如集成电路设计、技术配方、工艺流程、大数据算法、数据与设备的联结、数字采集存储、挖掘处理等相关的工业知识产权;另外智能制造在推广过程中还产生了大量的企业与行业的新技术标准,“标准化规模化智能化”正在成为趋势,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大量的“标准必要专利”问题,成为知识产权政策的创新策源地。

在智能制造产业需求的激励下,国家知识产权局近年来设置了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开展了“专利导航”等知识产权服务“入园惠企”业务,旨在促使知识产权与产业政策的相互融入。然而,全国各地都在加速产业链条重构,试图形成产业自主循环体系的地方发展模式。在区域竞争中,这又推动了知识产权政策的“地方化”趋势;例如不少城市已经由“争项目”“争资金”转向“抢人才”“抢技术”。另一方面,数字信息技术进步强化了知识产权与智能制造之间的相互反馈与耦合关系,加速了产业技术的演进与分化;这也放大了技术扩散与技术收敛过程中的地方差异性,迫切需要依据各地不同产业的具体情势进行“精准化”调控。

ChatGPT技术出现后,再次为智能制造技术开拓了想象空间。人工智能不仅挑战了技术伦理的界限,更是拓展了知识产权的创新空间。知识产权不仅包括专利以及非专利性技术和商标品牌,在广义上还涵盖了人类智力排他性的全部创新成果。我国知识产权政策涉及到“保护管理运用创造”的各个环节,以及法律、条例、规章、制度、措施、办法等不同层级的成文规范。这也意味着知识产权理应构建成为从“创新驱动”到“产业调控”的多层次、多环节、多手段的政策体系。

(二)数字技术快速发展形成知识产权创新策源

数字经济对工业知识产权提出了许多新挑战,而当前知识产权政策却滞后于技术创新与推广应用;但这也恰恰成为政策创新的策源地。

技术创新具有不可预见的涌现现象,专利政策既要强化专利保护又要鼓励专利推广应用,如何协调两者的目标冲突,在“统一大市场”下如何处理知识产权中的“地方保护主义”;这些都还需要在实践中得以破解。另一方面,在目前的科层体制下,地方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的权限较窄,只能以“上级文件”为依据。从部门看,知识产权政策研究缺乏协同与统筹;各部门“各说各话”,导致整体性、协同性、统筹性相对不足。因此,当前的知识产权地方政策远远未能适应技术创新的需求。

2017年河南省制定了《关于在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但时过五年,尤其是三年疫情与外部国际环境的冲击下,河南省的科技创新生态也有较大变化。尤其是在机构改革后,地方知识产权管理由科技部门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知识产权政策的弱化,表现在:

1.“重保护轻服务”“重申报轻转化”,缺乏促进技术外溢的创新举措,知识产权的政策调控功能尚未充分释放。知识产权保护并非“越严越好”,这是因为专利技术的社会收益、产业收益、公司收益之间的核算范围并不一致。中原地区的创新驱动主要有赖于传统产业的“技术模仿”;如果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必然会削弱技术模仿与外溢所引致的经济增长动力。

2.知识产权政策的“技术含量”与“准入门槛”过高,例如知识产权的申报、争议、诉讼都需要专门的机构程序和专业人员来处理;这种“专业化”反而限制了知识产权地方政策的灵活性。例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倡导的“专利导航”政策尚未在产业园区普及,一些地方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尚未取得政策实效,集中体现在缺乏技术服务手段。

3.数字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政策自身也面临一系列的新问题和新挑战。按照2022年国务院在《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中围绕“数据要素”提出的四个改革领域——“流通规则”“共享机制”“应用场景”和“安全保护”;可以看出,这四个领域之间的目标并不一致,内在含有冲突与矛盾。尤其是在智能制造领域,知识产权政策对激励工业软件开源迭代创新的办法不多,对特定技术的专项扶持不足;这也意味着地方知识产权政策只能是在具体情势下寻求“最优平衡”的权宜之计。

以上的不足之处恰恰也是知识产权的政策创新策源地。地方政府如果针对制造业智能化改造的现实状况,总结和推广地方企业在技术扩散与收敛过程中的实践经验与演化规律,将当前的产业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进行调适搭配,这样就能够形成支撑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升级的政策合力,也形成数字经济创新驱动的地方实践模式。

(三)知识产权融入智能制造产业的发展路径

“今日之河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视科技创新”。2021年河南金融部门向高新技术企业发放贷款2314亿元但是科技创新不仅需要资金投入,还需要知识产权政策的及时跟进与调整。

1.以知识产权为引领筛选技术路径。知识产权政策能够以“技术理性”矫正“市场理性”下的各种偏颇,因此,应围绕智能制造的核心技术专利,做好技术经济学的各项测算。例如估算河南省智能化产业自主技术产权的水平与规模,测试智能化产业发展中的自主可控程度,尤其是工业软件的对外依存度与进口替代的可行性;进而依据智能产业中的通用技术、通用设备以及推广平台的关键技术,筛选“专利导航”的重点范围与专利服务的重点对象,放大专利导航的引领功能与杠杆效应,以技术路径确定产业路径。

2.以知识产权为抓手加快产业推广。在确立产业技术路径之后,应围绕智能制造领域的重大技术需求,测算企业推广成本与市场接受成本,寻找专利保护与模仿创新之间的平衡点;测算不同产业和规模企业申报专利的成本与预期收益,分类施策形成专利、非专利技术和数据资源等不同类型的技术推广措施。

3.以知识产权为工具实施产业治理。在智能制造产业发展过程中,还应发挥知识产权政策的产业调控与治理作用。例如限制滥用专利权力,防范互联网平台中可能会出现的技术垄断、信息垄断等不正当竞争,矫正智能化改造中技术专利的过度保护与信息闭锁;在高科技企业认定和项目申报中,弱化专利数量指标,增设专利收益和专利“实用性”来提高门槛,挤出“数字泡沫”,抑制智能制造中的宣传噱头和虚假繁荣现象。

由此可见,知识产权政策具有技术导向的综合性与引领性,在智能制造产业演化过程中,具有重大的牵引作用。因此,通过知识产权保护、规制、服务、融资等多项政策举措,还能够形成支撑智能制造的地方性、阶段性、差异性的政策体系。

二、知识产权促进智能制造的政策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了“数字中国”和“制造强国”的战略目标。为此,应充分释放知识产权政策的技术导向功能,以智能制造为抓手,加快传统地区的产业技术演化和产业变迁。其政策靶向应瞄准“地方创新生态”和“产业技术推广”两大目标。

(一)以知识产权完善智能制造产业的创新生态

培育创新主体,加速数字要素的流通与重组,为智能制造产业生态增添创新活力。

1.组建产业创新联盟。智能制造需要龙头企业与零部件加工配套企业共同促进“产业数字化”,因此需要组建产业创新联盟以整合全产业链条的研发力量和数据资源。(1)鼓励上下游企业联动开发产业数据资源,制定河南省数据资产确权、共有与定价的方法与措施,探索产业链数据资产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2)利用“知识产权贯标”的时机,以产业“数字化”推进专利“标准化”;积极培育我省企业和行业申报“标准化专利”,促使智能制造配套与零部件生产工艺流程中的行业规范性与通约性。

2.促进数据要素流通。在数据资产确权与标准化管理基础上,以“使用优先”的原则加快数据要素流通。(1)加快引进和培育工业智能传感器产业,促进形成智能化产业链。(2)允许“先使用后收费”,以此来制定产业链数据共享开发的范围与办法,降低产业公共数据资源的交易成本。(3)在我国20227月刚颁布《标准化法》之际,以“标准化专利”推动人工智能的普及推广,以“共享数据使用权”来培育产业数据开发利用的现实场景。

3.激励工业软件创新。引导郑州的“十万码农”转向智能制造算法、工艺设计、仪表传感器、工业APP领域,推进工业软件应用研发。(1)引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引导电子商务的数据研发资源由消费端向供给侧转移,推动“河南设计”的落地实施,以倾斜政策支持工业软件的设计与研发。(2)利用职业教育改革政策,在职业院校开设工业互联网、仪表仪器设计、智能化传感器等专业,培育智能制造所需的计算机、物联网和工业技术交叉的复合型人才。

4.改进科创环境。像改进营商环境那样,净化科创环境,改善创新生态。(1)推行“企业平台化、员工创客化、专利共享化”模式,借鉴海尔自主研发的“卡奥斯”智能制造平台,培育龙头企业主导的“技术+生产+服务”的创新集聚生态。(2)以河南省科学院为科创平台,组建产学研用多方参与的“技术创新共同体”[6],增强产业技术竞争中的协同意识与自组织约束,顺延产业链推进产业技术治理;构建“科研信用”指标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以此改进“小微创新”和网络生态环境。

(二)以知识产权政策加快智能制造技术的产业扩散

遵循技术经济与产业经济规律,加速智能制造的技术模仿、扩散与外溢,以“创新红利”形成“数字集聚”的外部性。

1.分化产业技术路线。识别龙头企业的核心专利,以优势技术来促进研发资源与产业资源的最优配置,分类施策推进技术创新与技术扩散。(1)以产业链思维推进“专利链”的管理创新,顺沿汽车配件、重型设备、仪器仪表、纺织制衣、食品加工等产业的智能制造技术路线,由“专利链”形成“专利集群”,进而增强“专利生态”运营能力[2]。(2)将知识产权发展的地方规划与战略新兴产业规划、“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计划相互融通,借助工业互联网的“平台经济”优势,加快分化错位竞争的产业细分格局。

2.推进技术模仿扩散。河南省基础性原创性研发能力并不占据优势,总体上处于后发的“追随者”地位。因此,在不损害专利权人的前提下,应权衡“产权保护”与“技术扩散”,鼓励技术外溢与迭代创新。(1)领会20216月我国新修订《专利法》中增设的“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立法精神,以政府基金支持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地方探索,以“免费许可”“分段许可”“先使用后收费许可”等多种定价机制促进核心专利的公益使用和惠普推广。(2)领会《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的立法精神,围绕核心技术组建创新联合体,探索技术研发的“外包”与“众筹”,形成专利知识溢出机制[3],以“团体专利”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4]

3.培育技术服务新业态。以“技术理性”形成技术要素集聚与流通的服务体制机制,培育“专利代理”“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融资”等生产性服务新业态。(1)引导知识产权融入多元化金融工具,综合使用“成本法、收益法、交易法”,简化专利价值的评估程序,提供专利评估的便捷性服务。(2)在“供应链金融”的基础上推进“科技链金融”[5],在“技术研发专利申报中间试验产业量产推广使用”的各个阶段,配比政府基金、孵化基金、风险投资、“科技贷”、专利质押、研发保险等多元化融资方法,满足不同阶段的科技融资需求。

当然,在传统制造业大省推进智能制造过程中,一定会遇到不少困难与障碍,尤其是承担产业转型的社会阵痛与转型成本。为此,应加快地方知识产权政策的创新力度。20228月,河南省的郑州、安阳、濮阳、洛阳、南阳五个地市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这为知识产权政策的地方实践创新提供了政策机遇。为此,应划定智能制造为重点领域,坚持以知识产权政策中的“技术理性”来矫正产业发展中的“市场理性”,促使制造企业“低成本”“大规模”的市场竞争优势逐渐转向“数字化”“智能化”的技术竞争优势,彻底走出河南产业“大而不强”的困境。

三、结束语: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地方实践创新

党的二十大提出了“制造强国”和“数字中国”的目标。2023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上要求“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基本规律,积极主动适应和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把建设制造强国同发展数字经济、产业信息化等有机结合,为中国式现代化构筑强大物质技术基础。”为此,应以知识产权的政策创新为抓手,加速“制造强国”与“数字中国”的相互融合,激励产业技术的转化和推广,加快我国新型工业化的历史进程。




[1]吴琼.以技术共同体为视角的通钢研究[D].沈阳师范大学,2013.

[2]朱国军,胡凯旋,孙军.智能制造企业专利生态运营能力形成机理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21,38(3):106-113.

[3]杨勇.中美外包体系中美国专利知识溢出机制及效应[J].国际贸易问题,2019(9):69-82.

[4]张勇,诸葛凯,李青青,.团体专利:专利向团体标准转化的共享制度[J].中国高校科技,2019(8):22-25.

[5]郭红兵,苏国强.从产业链金融到科技链金融——论科技链金融的概念、模式和意义[J].南方金融,2017(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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