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上午,天津财经大学副校长于立教授应邀在文化路校区文工团报告厅为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做了一场题为《法理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命题——“产业=市场”》的学术报告。
于立教授首先分析了管理学研究的“激励约束”、经济学研究的“垄断竞争”等不同学科的研究主题,接着引出并分析了 “法律的内涵”、“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市场经济是否存在结构性问题”等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和说法。结合报告的主题,于教授分三个部分进行了讲述。首先,根据JEL学科分类指出了法律经济学在整个经济学科中的位置,进一步分析了法理经济学在法律经济学中的地位和内涵,指出了法学和经济学的关系、法律的理论基础以及法理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其次,根据法理经济学分析的“两线三区四象”法,通过国有企业二重性等示意图详细分析了这种方法在法理经济学分析中的作用和重要性。最后,通过法理经济学的“三环模型”,分析了市场失灵、政府失灵、法律失灵的内涵和相互关系。通过案例分析指出了现实中“市场≠产业”带来的困惑,从而进一步揭示了法理经济学研究中“市场=产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整场报告内容丰富生动,开阔了同学们的视野。
报告会结束以后,于教授又应邀在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议室为学院教师召开了近两个小时的座谈会。会议的主题为“学人、学科与学问:高校教师发展的定位与思考”。于教授结合自己担任天津财经大学和东北财经大学“优青班”班主任的经验及其自身的经历,畅谈了自己的学术经历及其高校青年教师发展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在互动环节,于老师结合自己担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的经历,结合高通公司等案例,回答了关于知识产权等问题的提问。
在报告会和座谈会结束以后,校长司林胜为于立教授颁发了客座教授聘书。
于立,天津财经大学教授,法律经济学和产业经济学专业博士生导师。曾任东北财经大学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主任,兼任MBA学院院长,现任天津财经大学副校长,天津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法律经济分析与政策评价中心主任。曾就读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澳大利亚新英格兰大学,在世界银行经济发展学院从事访问研究。主要研究领域为产业组织理论与政策、反垄断政策、企业理论与公司治理、资源经济等。2011年12月20日,受聘为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